税率、对象及征收方式
近年来,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房地产市场也日益繁荣,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,房产税的征收政策备受关注,本文将针对临沂市房产税的征收政策进行详细解读,包括税率、征收对象及征收方式等方面。
临沂房产税征收对象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,临沂市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在临沂市范围内拥有房产的单位和个人,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:
个人拥有的房产:包括住宅、非住宅等。
单位拥有的房产:包括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。
租赁房屋:出租方和承租方均需缴纳房产税。

房地产开发企业:在开发过程中,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。
临沂房产税征收税率
个人住宅房产税: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,个人住宅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为0.5%-1.2%,具体税率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非住宅房产税:非住宅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为1.2%-1.5%,具体税率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租赁房屋房产税: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征收标准为租金的12%。
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: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为开发成本、开发费用、销售收入的1.5%-3%。
临沂房产税征收方式
按年征收: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,纳税人应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房产税。
按次征收:对于租赁房屋的房产税,可在每次租赁合同签订后,由出租方一次性缴纳。
预缴制度: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,可在项目开工前预缴房产税,待项目竣工后进行清算。
临沂房产税优惠政策
新建住宅房产税减免:对于新建住宅项目,在项目竣工后三年内,可享受房产税减免政策。
住房保障房产税减免:对于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,可享受房产税减免政策。
退役士兵房产税减免:对于退役士兵在临沂市范围内购置的房产,可享受房产税减免政策。
临沂市房产税的征收政策旨在调控房地产市场,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,广大纳税人应了解相关政策,依法纳税,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,政府也将不断完善房产税政策,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公平、合理的税收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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